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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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4-08-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中层机构:

为深入贯彻学校“十四五”规划,加速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河环院字〔2024〕27号),现正式启动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本次校级项目申报设置申报指南(见附件),所有项目将重点支持依托学校省级平台建设、服务地方应用型研究和校本问题研究,同时鼓励师生进行自由探索类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校级重点项目: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教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旨在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1)申报资格:全校范围内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2)申报限制:每位教师在三年内原则上只能主持一项校级重点项目(含结转项目)。

(3)申报要求: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需组建跨校(优先支持C9联盟高校、京津985高校和211高校)、跨学科的科研团队,并提供前期研究基础。研究需依托学校省部级平台、团队、仪器设备等条件。

(4)申报资助:项目执行期2-3年,资助经费理工科类项目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3万元/项。

2.校级青年项目:支持学校青年教师的科研扶持和培养,推进各类创新。

(1)申报资格: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或硕士学历,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潜力。

(2)申报鼓励:组建跨校(京津高校优先)、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团队。

(3)申报资助:项目执行期1-2年,资助经费理工科类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2万元/项。

3.校级一般项目:面向全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旨在提供科研能力展示与深化的舞台。

(1)申报限制:每位教师在职期间原则上累计只能主持两项校级一般项目(含结转项目)。对于已成功主持并完成两项且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教师,允许再申请一项。

(2)申报资助:项目执行期1-2年,资助经费理工科类项目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0.5万元/项。

4.在校学生科研创新项目:鼓励和支持在校学生进行科研创新活动,特别关注环境保护领域的探索与实践。

(1)要求:需与企业合作,有一名教师担任课题组指导教师(享受负责人待遇)。

(2)资助:项目执行期1年,0.3万元/项。

二、限制条件

1.申请者同年只能申请一类校级科研项目。

2.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3.禁止将相同或相似的研究内容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不同类别的校级科研项目。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申报人须提交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请人信息)至各机构,由各机构科研联络人统一收集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科研处。

2.资格审查: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组织含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内的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专业评审。

4.公示立项:评审通过的项目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按照项目指南编制内容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17:00,请务必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自然类申报联系人:李婧7815785

社科类申报联系人:王策7815737

请各中层机构积极组织,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参与申报。科研处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研处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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