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2024年度秦皇岛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重点内容
(一)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民生领域科技能力提升等重大科技需求,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取得科技成果和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高科技企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决策咨询服务。支持高校院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创新政策等开展研究,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支撑。
详细内容见附件:2024年秦皇岛市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秦皇岛所属或在秦皇岛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机构和中央、省驻市单位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技术路线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在职科技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得作为项目组前三名申报本次计划项目。对拖期未验收或拖期验收后(三年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前三名)不得参与申报本次计划。
(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将科研诚信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被发现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其他单位名义、冒用他人或其他单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和承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申报项目包含合作单位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分工任务、资金投入结构、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科研及社会信用等内容审核把关和后续管理工作。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时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版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实施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科技局网站右下端点击秦皇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
(一)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截止时间6月15日。
(二)盖章件上传
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水印的PDF文件,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并提交,截止时间6月18日。
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
2024.5.30